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涵盖范围

为加强我公司在市政市场占有的份额,更详细的了解关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涵盖范围,扩大公司经营业务,促进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现就公司资质涵盖的范围作如下具体说明:
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 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上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上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上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上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上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上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上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及以上热力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二、市政公用设施包括:
  1、城市道路及其设施: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停车场、广场、管线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护栏、街路标牌、道路建设及道路绿化控制的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属设施(包括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等)。
  2、城市桥涵及其设施:城市桥梁、隧道、涵洞、立交桥、过街人行桥、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属设施。
  3、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河道及沟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它附属设施(包括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等)。
  4、城市防洪设施:城市防洪堤岸、河坝、防洪墙、排涝泵站、排洪道及其它附属设施(包括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等)。
  5、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广场、公共绿地、景点等处的照明设施。
       6、城市建设公用设施:城市供水、供气(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集中供热的管网、城市公共交通的供电线路及其它附属设施(包括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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